河南 今天下午,静安区法院以盗窃罪,对结伙行窃车载GPS卫星导航仪的程龙及何晓波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程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、何晓波有期徒刑10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。 (责任编辑:admin)2004年年底,从河南来沪的程龙因多次参与盗窃、扒窃,先后被上海铁路公安处、普陀公安局和虹口法院处于劳教、刑事拘留和判处拘役。今年2月,程龙勾结外来闲杂人员何晓波,张森、王与远(另案处理)等人,密谋靠盗窃车载GPS。3月至5月间,他们先后8次利用凌晨时分结伙在本市静安、闸北、普陀等处,分工有人望风、有人用随身携带的电钻钻头敲碎车辆玻璃、有人爬进车内盗窃车载导航仪、智能终端、加油IC卡等物品,得手后赃物统一由程龙负责销赃。5月15日零点30分许,何晓波等人在本市南阳路上实施盗窃时,被当场人赃俱获。7月上旬,逃回河南老家的程龙,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。 法官提醒广大车主要加强对自己车辆监管,有条件的车辆应停放在专门的停车场过夜,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辆内。 ||||| |